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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年龄要求吗
1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。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第二章第八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,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:(一)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,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。
2、(3)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,报考一级、二级调研员职位的,年龄在43周岁以下;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、四级调研员职位的,年龄在40周岁以下。(4)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3、有。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第八条: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,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:(一)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,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。
4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,任副科级相关条件:年龄原则上35岁以下;学历大专以上;参加工作三年以上;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(或合格);符合任职的其它条件(灵活的,是因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)。
干部选拔任用条例2019全文解读
法律客观: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第十条 选拨任用党政领导干部,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。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。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。
法律客观: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第三十三条 党委(党组)或者组织(人事)部门选派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组建考察组,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。
年中共中央印发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第五十二条规定: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: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。
副科领导干部有试用期,副科职级没有试用期。 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,担任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工作部门及纪委、法检内设机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,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一年。
第二十八条担任领导职务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,法律、法规对其选拔任用、管理监督等另有规定的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 第二十九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管理,本规定未作规定的,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执行。
干部进一步使用是指:职级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岗位,即在级别不变的情况下,由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,担任更加重要的岗位,属于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一种。
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,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什么?
1、条例要求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,必须坚持下列原则:党管干部原则;五湖四海、任人唯贤原则;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原则;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原则;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原则;民主集中制原则;依法办事原则。
2、党性原则: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、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拥护党的领导,具备良好的党性修养和忠诚的政治品质。
3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,必须坚持下列原则:①党管干部;②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五湖四海 、任人唯贤;③事业为上、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;④公道正派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;⑤民主集中制;⑥依法依规办事。
4、法律分析:要坚持党管干部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、民主集中制、依法依规办事等原则。
5、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,是人民的公仆,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